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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外事侨务旅游局

归口管理河池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工作。
承担河池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拟订河池涉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河池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河池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会同河池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制订河池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河池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下属机构

  • 旅游市场促进科 组织实施境内外旅游交易与交流合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河池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按规定承担河池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负责河池旅游新闻发布和媒体联络工作。
    承担河池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侨务科 研究提出河池开展侨务工作的建议和发展规划。
    组织河池企事业单位与华侨华人开展经济贸易、科技合作与交流。
    开展对河池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
    协调河池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依法保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
  • 外事科 负责邀请河池外籍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和重要外宾的接待事宜,审核有关单位外宾接待计划。
    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社团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的相关事宜。
    负责指导河池涉外接待的礼宾、礼仪工作。
    指导河池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河池企事业单位对外交往合作提供外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