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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外事侨务旅游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侨务、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拉萨委、拉萨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决定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市直部门和区县的外事、侨务、旅游业务工作,围绕拉萨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拉萨委、拉萨政府的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承担拉萨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拟订拉萨涉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拉萨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拉萨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制订并组织实施拉萨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制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评审区县旅游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对拉萨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指导拉萨行业组织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

下属机构

  • 侨务科 贯彻执行拉萨侨务工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组织拉萨企事业单位与华侨华人开展经济贸易、科技合作与交流。
    组织开展拉萨涉侨捐赠工作并参与监督管理。
    协调拉萨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依法保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
  • 外事科 归口管理拉萨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拉萨参加上级部门组团因公出访事务的审核工作。
    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社团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的相关事宜。
    负责拉萨自组团出国(境)任务审核申报事宜。
    指导拉萨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拉萨企事业单位对外交往合作提供外事服务。
  • 旅游发展管理科 研究拉萨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起草地方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指导实施拉萨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拟订拉萨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国内旅行社设立核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初审上报、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初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