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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新抚区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清理辖区内占道的自发劳务市场;负责对违法流动收购废品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负责新抚区辖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像噪音、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的污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承办新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安监局等部门的执法机构由各部门和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新抚区城管执法局指导。
负责新抚区辖区内非机动车辆停放站以及车辆清洗站的行政执法工作。

下属机构

  • 监督科 负责新抚区案件的立案、案卷审查、结案统计和执法人员业绩档案的上报工作。
    负责新抚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组织全区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受理新抚区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监督、检查新抚区城管执法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 数字化管理科 负责新抚区辖区内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和分析。
    负责新抚区辖区内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和相关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
    负责新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网络和计算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
    负责新抚区城管执法网站的管理工作。
  • 执法科 负责新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等工作。
    负责组织新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
    负责组织新抚区专项及重大执法活动。
    负责新抚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行政处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