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台湾 台南县

台南县地震局

会同台南县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对地震小区划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批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组织评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并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对有关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处以罚款。会同规划、市政等部门划定地震避难场所,对不按照规范要求保持避难场所、紧急疏散通道完好与畅通并设置明显标志的进行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管理台南县地震灾害预测。制定台南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据此制定本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予以备案。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确定典型地震遗址、遗迹进行保护和宣传教育,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台南县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内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承担台南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根据灾情重新审定抗震设防要求。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领导下属单位。指导台南县区、县防震减灾工作。

下属机构

  • 震害防御处 负责管理台南县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承担重庆市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台南县地震灾害防御相关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管理台南县地震标准化和地震计量工作。
    负责台南县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管理工作。
  • 人事教育处 负责台南县地震局干部的录用、接收、培养、推荐、考察、任免等工作。
    负责台南县地震局劳务派遣职工的聘用工作;
    负责台南县地震局职工的招聘、考核、奖惩、调配、教育培训、退休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负责台南县地震局职工的政审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申报工作。
  • 办公室 负责台南县地震局年度工作目标及月工作计划的起草、安排和督查工作。
    承担台南县地震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台南县地震局文秘、机要、信访、安全、保卫、保密、通讯、地震档案、政务信息、文件收发及扶贫等工作。
    协助台南县地震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政务工作,组织起草局机关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