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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地震局

根据震害预测结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同屯昌县发展计划、经济、规划、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屯昌县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屯昌县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屯昌县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屯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下属单位。指导屯昌县区、县防震减灾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屯昌县地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全局性会议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屯昌县性有关重要会议,承担会务及有关秘书工作。
    协助屯昌县地震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政务工作,组织起草局机关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承担屯昌县地震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对外新闻发布和新闻稿件的审核,负责屯昌县地震局网站对外信息发布的监督管理。
  • 人事教育处 负责屯昌县地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机构设置、职责界定、人员编制的管理与调整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干部、人事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屯昌县地震局实际,研究起草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承担屯昌县地震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会同屯昌县有关部门承办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
  • 震害防御处 组织与管理屯昌县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屯昌县防震减灾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指导屯昌县地震灾害的预测和预防。
    推进屯昌县依法行政,组织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对地震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监督检查,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