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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承办昭通政府交办的事项。
管理昭通地勘队伍,负责地勘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指导地勘单位搞好职工队伍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
调整昭通全局产业结构和队伍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队伍的改革、改制、改组,把地勘单位逐步建设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实体。
管理使用国拨地质勘查经费、基本建设费和省核拨的地质勘查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负责昭通全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财务资产处 负责昭通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研究拟定昭通地勘单位资产经营责任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指导、督促昭通地勘单位改制工作。
    组织昭通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提出立项审查意见和资金筹措方案,协调指导项目的实施。
  • 地质矿产处 协助组织昭通地质矿产勘查技术人员培训。
    组织昭通各级地质找矿成果奖的申报,协调地质找矿装备的申报。
    指导和协调昭通地勘单位地质矿产勘查资质的申办和管理。
    负责昭通地质矿产勘查产业发展指标考核和专业统计工作。
  • 地质工程处 协助组织昭通勘测施工资质所需的各类注册人员和持证人员的培训以及勘测施工生产技术骨干的继续教育培训。
    协助和指导昭通地建集团理事会依法依章开展活动。
    负责组织昭通全局优秀工勘单位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昭通全局勘测施工产业发展指标考核和专业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