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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贯彻国家和本溪有关地质勘查、矿产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局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等产业的生产计划;研究制定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组织本溪地勘单位从事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推进地质进步,进行技术装备更新改造;负责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与质量监控。
发展本溪地质勘查相关产业和其他产业,开展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地勘经济。
管理使用国拨地质勘查经费、基本建设费和省核拨的地质勘查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负责本溪全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处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溪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劳动、工资福利、职工培训、再就业等工作计划
    负责本溪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人事工作。
    承办本溪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和工人技能鉴定有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配置日常管理
    会同本溪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有关处室拟订干部人事、收入分配、劳动用工等改革方案。
  • 地质工程处 负责编制本溪全局勘测施工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负责各勘测施工单位的技术和质量管理以及与勘测施工有关的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
    指导协调本溪各勘测施工单位的资质申办和管理以及与行业有关的资信、技术成果评选推荐工作。
    指导本溪各勘测施工单位开拓市场和勘测施工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及跟踪管理。
  • 地质矿产处 负责编制本溪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质矿产勘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组织协调本溪矿业权的申请登记及管理。
    负责本溪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含商业性地质项目)的质量和技术管理,组织协调国家和地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
    指导本溪地勘单位勘查开发一体化和地质工作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