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山西 大同

大同地方税务局(地税局)

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省、大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大同地方各税、规费、基金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组织实施大同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负责大同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市人民政府指定征收的其他费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人事处 按照权限承担大同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津贴补贴及出国(境)政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大同本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负责大同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 国际税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大同外籍个人所得税及非居民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大同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执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
    承办大同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
  • 收入规划核算处 编制大同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
    参与大同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
    承办大同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税收监控管理工作。
    拟订大同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