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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地方税务局(地税局)

负责松原市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市人民政府指定征收的其他费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汇总、编制松原市地方税务部门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和票证管理工作。
组织松原市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松原市地方各税、规费、基金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下属机构

  • 收入规划核算处 承办松原市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税收监控管理工作。
    承担松原市社会保险费及其它费金征收数据的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管理税收票证。
    编制松原市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
    拟订松原市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
  • 人事处 指导协调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按照权限承担松原市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津贴补贴及出国(境)政审管理工作。
    负责松原市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松原市本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纳税服务处 指导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等工作以及松原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和新兴媒体的管理。
    负责监督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组织实施松原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处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方面的投诉,组织开展松原市除税务行政复议、诉讼以外的税收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等工作,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