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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地方税务局(地税局)

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昌吉州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考核任免和管理正、副处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
负责昌吉州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昌吉州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省、昌吉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人事处 按照权限承担昌吉州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津贴补贴及出国(境)政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昌吉州本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负责昌吉州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 国际税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昌吉州外籍个人所得税及非居民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昌吉州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执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
    承办昌吉州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
  • 收入规划核算处 编制昌吉州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
    参与昌吉州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
    承办昌吉州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税收监控管理工作。
    拟订昌吉州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