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云南 大理州

大理州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落实大理州地方志工作。
负责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指导大理州旧志整理和研究工作。
负责表彰和奖励在大理州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和地方志优秀成果。
贯彻执行大理州地方志指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下属机构

  • 区县工作处 负责指导大理州各区县拟定地方志书编纂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负责组织大理州区县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协作交流。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大理州区县地方志工作。
    负责大理州组织区县地方志编纂人员业务培训。
  • 专志工作处 拟定大理州专志编纂业务规范、标准。
    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拟定大理州专志编纂规划和编纂实施方案。
    负责组织大理州专志承编单位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协作交流,组织开发利用大理州专志资源。
  • 秘书处 负责执行、协调、督办大理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等决定的事项。
    负责大理州地方志编委会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并组织实施与检查。
    协助大理州地方志编委会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管理本办日常事务。
    负责大理州地方志编委会机要、保密、印章、合同、公务网、档案等文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