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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负责表彰和奖励在黔东南州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和地方志优秀成果。
贯彻执行黔东南州地方志指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承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政府及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落实黔东南州地方志工作。

下属机构

  • 专志工作处 拟定黔东南州专志编纂规划和编纂实施方案。
    拟定黔东南州专志编纂业务规范、标准。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黔东南州大型企业集团、重点院校、重要文化场馆、科研院所、医疗院所、社会团体(包括在上海的中央单位)等市级专志编纂和业务培训与交流工作。
    负责组织对黔东南州专志进行评议、审定、验收和出版管理工作。
  • 区县工作处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黔东南州区县地方志工作。
    负责指导黔东南州各区县拟定地方志书编纂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负责制定黔东南州各区县地方志书编纂规范和标准。
    负责对黔东南州区县地方志书审查、验收。
  • 研究室 负责拟定黔东南州地方志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地方志理论研究与交流。
    承担黔东南州地方志编委会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
    负责黔东南州地方志编委会图书、期刊、杂志等资料的管理和借阅工作。
    承担黔东南州地方志编委会新闻发言人职责。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黔东南州地方志工作,普及地方志和地情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