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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税局

监督检查海南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承办国家税务总局、省国家税务局和海南市委、海南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海南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下属机构

  • 货物和劳务税处 参与海南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组织实施海南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
    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 政策法规处 牵头海南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
    承担海南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
    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
    组织协调海南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
  • 所得税处 参与海南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指导海南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组织实施海南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
    对海南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