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吉林 长春市

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负责长春市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处理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办理资金信用证明。

下属机构

  • 统计评价与绩效考核科 建立和完善长春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负责长春市国有资产统计和所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工作。
    依法对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 企业资产管理科 审核长春市所出资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研究提出长春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协助长春市所出资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对长春市所出资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
  • 计划财务科 组织长春市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国资局与所出资企业、单位各项资金的收缴与拨付工作。
    汇总编制长春市所出资企业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计划草案。
    研究提出长春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审核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研究提出向长春市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