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辽宁 本溪

本溪国有资产管理局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溪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本溪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处理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
会同本溪有关部门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拍卖;审批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溪在境外的国有资产。
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溪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发包、租赁、合资、参股经营等。研究、制定国家股权收益的分配方案,并收缴国有资产产权收益。

下属机构

  • 企业资产管理科 研究提出本溪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审核本溪所出资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组织本溪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研究本溪所出资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
  • 统计评价与绩效考核科 负责本溪国有资产统计和所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工作。
    建立和完善本溪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拟订本溪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负责本溪所出资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负责本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本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实行土地房屋统一管理,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组织本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拟订本溪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