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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国家税务局

负责大祥区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
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负责大祥区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

下属机构

  •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牵头组织税务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信息安全检查、评估及等级评定。
    拟订大祥区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承担大祥区国税局对税收管理信息化规划落实、标准实施、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验收。
  • 财务管理司 组织实施国税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
    组织实施税务系统人员着装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国税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管理等工作。
    办理大祥区国税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所得税司 拟订大祥区并组织实施所得税分类管理,境内、境外税源管理、税基管理以及纳税评估、汇算清缴等办法;拟订大祥区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和个人境外所得的征收管理制度。
    指导基层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中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参与所得税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拟订大祥区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指导、协调和监督社会保险费(基金)的征管业务,承担大祥区国税局收入的督导和统计分析工作;调查研究开征社会保险税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