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国家税务局
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负责杏花岭区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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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拟订杏花岭区对大企业的特别纳税调整操作办法,组织实施大企业的特别纳税调整调查与审计。
牵头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
拟订杏花岭区大企业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等操作办法。
指导海洋石油税收征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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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承担杏花岭区国税局党员遵纪守法教育工作;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承担杏花岭区国税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协调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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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司
组织实施国税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
组织实施国税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
拟订杏花岭区并组织实施国税系统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制度,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税务系统人员着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