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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家保密局

研究起草保密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依法履行长春市行政区域保密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协调长春市范围内党、政、军、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长春市党政机关、涉密重要部门保密技术装备计划和配置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保密技术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组织对党政要害部门与重点部位保密环境和办公设施的保密监督检查。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在长春市的贯彻实施。
指导、监督、检查长春市涉密重大活动、重要项目以及密件、密品的研究、生产、制作、使用、传输、播放、保存、维修和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依法组织对外提供涉密事项的审查和咨询工作;加强对经济和科技领域国家秘密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下属机构

  • 保密局技术处 组织对长春市党政要害部门、重点单位保密环境和办公设施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对长春市经济和科技领域国家秘密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
    指导长春市保密技术防范工作,拟订长春市保密技术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审查技术防范手段的保密性能,落实重要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指导、协调长春市对外提供资料和新闻出版的保密审查。
  • 保密局业务处 组织实施保密业务培训,指导、监督长春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培训机构开设保密教育课程的落实工作。
    组织长春市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完成上级保密部门下达的查处任务。
    组织、指导、协调长春市保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教育制定计划、材料编写等工作。
    负责对长春市军队转业技侦人员进行保密管理。
  • 保密局综合处 督查长春市委保密委员会工作计划、部署的落实。
    了解、掌握和综合长春市保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草拟相关文稿。
    承担长春市国家保密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长春市国家保密局工作资料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