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承担规范南城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南城县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负责规范南城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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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籍管理科
负责南城县测绘管理规定、办法的制定和起草并进行执法检查与监督。
负责南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变更、用途变更和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报批审查。
组织和管理南城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及其他县级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
负责对南城县测量标志的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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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科
组织开展南城县国土开发整治工作,负责安排落实国土整治事业费计划。
负责南城县统一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办法,负责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管理等工作。
负责对南城县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城乡挂钩及万顷良田进行监管。
参与南城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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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技科
指导和审核南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
负责南城县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南城县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
负责拟定南城县国土资源科技规划,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