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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负责规范沧州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推进沧州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承担优化配置沧州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沧州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下属机构

  • 耕地保护科 负责对沧州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城乡挂钩及万顷良田进行监管。
    组织开展沧州国土开发整治工作,负责安排落实国土整治事业费计划。
    负责沧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
    负责沧州农地转用、土地征收和有关管理工作。
  • 测绘地籍管理科 组织和管理沧州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及其他县级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
    负责沧州测绘管理规定、办法的制定和起草并进行执法检查与监督。
    负责沧州农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抵押管理,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指导组织沧州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统一管理地籍工作。组织沧州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土地统计、确权、登记、发证以及证书检查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 法规监察科 负责有关沧州国土资源的法规咨询工作。
    负责沧州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研究提出沧州国土资源政策规划、计划,负责有关政策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
    组织起草有关沧州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