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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园林局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本溪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联系实际提出制定、修改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本溪编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溪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及水系综合管护的检查、考核、督导工作。
参与本溪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和有关防护林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下属机构

  • 办公室职能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政务督察、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政府园林绿化投资项目的诚信工作;
    负责草拟本溪园林局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综合性材料;
  • 科技处职能 制定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负责制定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研项目立项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
    负责园林绿化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溪园林创建工作。负责县园林绿化的检查、指导、考核工作等园林行业的管理。
  • 组织人事处职能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负责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组织发展工作;
    负责副科以上干部的考察、任免、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