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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务厅

贯彻执行国家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江苏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制定并组织江苏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指导江苏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江苏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承办江苏人民政府和商务部、国家口岸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市场秩序与调节处 承担整顿和规范江苏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
    承担江苏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
    承担江苏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承担建立健全江苏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 综合处 负责编报和组织江苏实施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和口岸宏观运行情况。
    研究分析江苏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江苏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
    综合协调江苏有关自由贸易区事务工作。
  • 政策法规处 起草江苏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负责落实江苏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承办江苏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会同江苏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