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河北

河北商务厅

制定并组织河北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拟订河北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河北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规划布局;负责粤港、粤澳及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
牵头拟订河北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负责河北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级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下属机构

  • 市场秩序与调节处 承担河北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
    承担整顿和规范河北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
    推动河北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监测分析河北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和进出口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 市场规划与建设处 拟订国内市场布局、开拓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拟订河北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
    指导河北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
    指导河北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
  • 政策法规处 负责落实河北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组织推进河北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起草河北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河北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