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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司法局

指导、监督鲁甸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鲁甸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
指导、监督鲁甸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指导、监督鲁甸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基层工作处 指导和监督鲁甸县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鲁甸县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会同鲁甸县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拟订鲁甸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负责鲁甸县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鲁甸县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联系鲁甸县区县司法局和鲁甸县律师协会,监督、指导鲁甸县律师协会工作。
    组织对鲁甸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拟订鲁甸县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鲁甸县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 法制处 起草鲁甸县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对鲁甸县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鲁甸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负责鲁甸县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