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司法局
承办理县委、理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导、监督、管理理县法律援助工作。
指导和管理理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理县司法局领导干部。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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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处
承担理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理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负责理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起草理县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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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组织实施理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组织对理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联系理县区县司法局和理县律师协会,监督、指导理县律师协会工作。
负责理县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理县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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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处
会同理县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指导理县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指导和监督理县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拟订理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