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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司法局

指导、监督、管理普宁市法律援助工作。
受省司法厅委托对普宁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指导、监督普宁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指导、监督普宁市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下属机构

  • 法制处 承担普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普宁市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负责普宁市司法局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负责对普宁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办公室 承担普宁市司法局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承担普宁市司法行政涉台事务,参与处理涉台法律问题。
    负责普宁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工作。
    负责普宁市司法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 基层工作处 会同普宁市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拟订普宁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指导和监督普宁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普宁市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