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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司法局

负责广安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警用车辆及服装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指导、监督广安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受省司法厅委托对广安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组织实施广安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下属机构

  • 法制处 负责广安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对广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承担广安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广安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组织实施广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组织对广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联系广安区县司法局和广安律师协会,监督、指导广安律师协会工作。
    负责广安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广安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 基层工作处 会同广安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指导广安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指导和监督广安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拟订广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