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司法局
指导和管理屏南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屏南县司法局领导干部。
指导、监督屏南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屏南县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警用车辆及服装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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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处
负责对屏南县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承担屏南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屏南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负责屏南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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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组织实施屏南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组织对屏南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联系屏南县区县司法局和屏南县律师协会,监督、指导屏南县律师协会工作。
负责屏南县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屏南县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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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处
会同屏南县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指导屏南县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指导和监督屏南县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拟订屏南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