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黑龙江 鹤岗 向阳区

向阳区司法局

指导、监督向阳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指导和管理向阳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向阳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指导、监督、管理向阳区法律援助工作。
承办向阳区委、向阳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联系向阳区区县司法局和向阳区律师协会,监督、指导向阳区律师协会工作。
    组织对向阳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组织实施向阳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拟订向阳区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向阳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 法制处 负责向阳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承担向阳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向阳区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负责对向阳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办公室 承担向阳区司法局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承担向阳区司法局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承担向阳区司法行政涉台事务,参与处理涉台法律问题。
    负责向阳区司法局机关政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