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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司法局

指导、监督、管理扬州法律援助工作。
组织实施扬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指导和管理扬州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扬州司法局领导干部。
指导、监督扬州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法制处 承担扬州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负责扬州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负责扬州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起草扬州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组织对扬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联系扬州区县司法局和扬州律师协会,监督、指导扬州律师协会工作。
    负责扬州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扬州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拟订扬州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扬州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 基层工作处 会同扬州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指导扬州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指导和监督扬州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拟订扬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