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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司法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鞍山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鞍山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监督鞍山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受省司法厅委托对鞍山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承办鞍山委、鞍山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鞍山司法局机关政务工作。
    承担鞍山司法行政涉台事务,参与处理涉台法律问题。
    负责鞍山司法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鞍山司法局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 基层工作处 拟订鞍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指导和监督鞍山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鞍山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会同鞍山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拟订鞍山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鞍山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组织实施鞍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鞍山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鞍山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联系鞍山区县司法局和鞍山律师协会,监督、指导鞍山律师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