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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司法局

组织开展兴安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
承办兴安盟委、兴安盟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管理兴安盟属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罪犯改造等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兴安盟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兴安盟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兴安盟司法局机关政务工作。
    负责兴安盟司法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兴安盟司法局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承担兴安盟司法局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 基层工作处 拟订兴安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指导和监督兴安盟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兴安盟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会同兴安盟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拟订兴安盟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兴安盟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负责兴安盟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兴安盟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联系兴安盟区县司法局和兴安盟律师协会,监督、指导兴安盟律师协会工作。
    组织对兴安盟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