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发改委
提出普安县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普安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推进普安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地方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
承担普安县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援助其他西部地区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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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处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普安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提出普安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按规定权限审核普安县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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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处
提出推进普安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指导和推进普安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协调解决普安县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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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处
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负责拟订普安县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协调普安县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