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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发改委

提出洪湖市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洪湖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洪湖市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承担规划洪湖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省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承担洪湖市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援助其他西部地区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 区域经济处 负责拟订洪湖市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组织拟订洪湖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
    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协调洪湖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
  • 投资处 监测分析洪湖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洪湖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提出洪湖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 经济体制改革处 研究洪湖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提出推进洪湖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指导和推进洪湖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