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四川 乐山

乐山发改委

安排乐山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竞争性配置方案。
承担乐山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援助其他西部地区的有关工作。
承担规划乐山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省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负责乐山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下属机构

  • 经济体制改革处 协调解决乐山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推进乐山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提出推进乐山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 投资处 协调推进乐山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承担乐山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按规定权限审核乐山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 区域经济处 负责拟订乐山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提出推进{1经济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协调乐山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组织实施乐山主体功能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