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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发改委

承担指导推进新沂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组织拟订新沂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
参与新沂市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下属机构

  • 经济体制改革处 协调解决新沂市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推进新沂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提出推进新沂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 投资处 承担新沂市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按规定权限审核新沂市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提出新沂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 区域经济处 协调新沂市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组织实施新沂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协调新沂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