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发改委
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负责吉县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经济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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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处
协调解决吉县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推进吉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提出推进吉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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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处
按规定权限审核吉县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提出吉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吉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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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处
组织实施吉县主体功能区规划。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协调吉县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
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