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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州发改委

研究分析克孜勒苏州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安排克孜勒苏州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竞争性配置方案。
负责克孜勒苏州综合交通发展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承担克孜勒苏州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援助其他西部地区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 区域经济处 组织实施克孜勒苏州主体功能区规划。
    组织拟订克孜勒苏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
    协调克孜勒苏州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 投资处 按规定权限审核克孜勒苏州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监测分析克孜勒苏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承担克孜勒苏州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克孜勒苏州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 经济体制改革处 协调解决克孜勒苏州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克孜勒苏州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提出推进克孜勒苏州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