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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发改委

承担指导推进呼伦贝尔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负责呼伦贝尔综合交通发展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参与呼伦贝尔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研究分析呼伦贝尔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下属机构

  • 经济体制改革处 协调解决呼伦贝尔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推进呼伦贝尔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提出推进呼伦贝尔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 投资处 承担呼伦贝尔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按规定权限审核呼伦贝尔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提出呼伦贝尔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 区域经济处 协调呼伦贝尔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组织实施呼伦贝尔主体功能区规划。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协调呼伦贝尔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