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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拟订并组织实施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承担东莞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监测东莞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下属机构

  • 发展规划司 提出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组织拟订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提出推进东莞市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统筹协调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 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东莞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起草东莞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提出东莞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
  • 国民经济综合司 监测分析东莞市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研究东莞市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开展东莞市宏观调控政策评估。
    组织拟订东莞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