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卫生院
是直接解决新城镇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新城镇卫生院应承担新城镇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
是新城镇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新城镇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
新城镇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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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
承担新城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开展新城镇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负责新城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新城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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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服务
使用新城镇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新城镇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做好新城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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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发展建议
逐步配强配齐新城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保证老百姓“中病不出镇”。每年通过向社会上招考具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城镇卫生院事业费主要由县(市、区)级财政负责,省和市级财政给予支持。”
加强新城镇卫生院特色产品的定制及市场化运营。比如新城镇卫生院可以区隔县级医院,为新城镇患者推出特色产品套餐,如针灸、中医、癌细胞检测等,大大增强基层患者对新城镇卫生院的依赖程度;
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落实省委[2007]9号文精神,“从2007年起,对全省新城镇卫生院按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