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卫生局
承办渭滨区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渭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依法管理渭滨区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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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处
指导渭滨区医院感染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承担渭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监督管理渭滨区公立医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拟订渭滨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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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办公室
承担渭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拟订渭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指导渭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建立、完善渭滨区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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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监督处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渭滨区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负责渭滨区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渭滨区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承担渭滨区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