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黑龙江 鹤岗

鹤岗卫生局

负责鹤岗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鹤岗当地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负责制订鹤岗当地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鹤岗当地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鹤岗当地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负责对鹤岗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研究监测各类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危险、致病因素。
负责制定鹤岗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疾病控制处 组织对鹤岗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拟订鹤岗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拟订鹤岗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鹤岗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常见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
  • 医政处 拟订鹤岗医疗、护理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及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拟订鹤岗血液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指导鹤岗医院感染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承担鹤岗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 卫生应急办公室 组织协调鹤岗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组织协调鹤岗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承担鹤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拟订鹤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