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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卫生厅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黑龙江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制定黑龙江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政策措施,提出黑龙江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黑龙江无偿献血。
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促进黑龙江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和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黑龙江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与食品安全协调处 负责黑龙江部门规章、卫生执法中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及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黑龙江综合性卫生政策研究、起草重要会议文件、讲话材料、政策研究报告。
    拟订黑龙江卫生改革发展措施。
    承担黑龙江卫生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 疾病预防控制处 拟订黑龙江疾病控制机构建设规划和基层防保组织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黑龙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组织黑龙江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承担黑龙江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监测和紧急处置。
    组织协调黑龙江有关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卫生防病保障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农村改厕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
  • 规划财务处 负责黑龙江厅机关、厅直管单位和厅直属单位规划建设,以及财务和资产管理。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
    负责提出黑龙江卫生厅部门预算、中央、黑龙江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及其他资金的安排意见与管理。
    拟订黑龙江卫生财务、会计、基建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拟订黑龙江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建设规划,指导黑龙江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