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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医疗保险局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指导和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屯昌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是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对所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提出改进和完善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工作的问题和意见。

下属机构

  • 医疗管理科 规范、监督检查定点医院、医务所(室)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管理,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享受工伤定期待遇人员的审核工作。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和资格的调查、审查工作。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统计分析工作,并为工伤浮动费率提出数字依据。
  • 办公室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会议组织、对外宣传、联络、接待工作。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整理、收集、编印《屯昌县医改》及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对内对外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督办落实和调查研究工作,切实为领导当好参谋。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报纸收发征订、办公用品的管理。
  • 基金结算科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编制全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定期做好基金收支情况分析。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和资格审查。规范定点医院、医务所(室)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管理。
    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本中心的行政财务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及离休干部医药费用统筹的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屯昌县医疗保险局受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的日常事务,即征收、核定、费用的审核、支付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金,建立离休干部档案,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