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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医疗保险局

本溪医疗保险管理局是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指导和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日常事务,并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对内对外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督办落实和调查研究工作,切实为领导当好参谋。
    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会议组织、对外宣传、联络、接待工作。
    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本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拟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会议材料、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编印《本溪医改信息》,以及单位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规范把关。
  • 医疗管理科 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和资格的调查、审查工作。
    规范、监督检查定点医院、医务所(室)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管理,
    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医护人员的培训。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向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规定。
    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参保患者转诊条件的审查,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规定病种的审批。
  • 基金核定科 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重点案例的医疗费用稽核工作,
    受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有关医疗待遇审核、支付中的违规举报,查处违反医保政策和违规套取基金行为。
    负责本溪医疗保险局对定点药店执行协议情况进行重点稽核,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不履行协议,违反政策规定行为进行稽查。
    编制年度新参保单位参保计划,及时掌握应参保单位及职工的构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