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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承办大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实施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大同劳动教养场所和劳动教养人员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指导大同劳动教养场所的所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
负责拟定大同劳动教养所的有关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部署大同劳教系统的经济工作,管理所属单位的生产、财务、基建等工作。

下属机构

  • 所政管理处 指导对大同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
    负责对大同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负责大同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负责大同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 政治部 协助大同主管部门管理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党的建设、廉政建设。
    协调大同地方主管部门管理市属劳教单位领导班子。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大同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大同劳教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审核等工作。
  • 计划财务处 草拟大同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负责大同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审核和管理大同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指导大同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