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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南平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南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南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负责南平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承办南平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南平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下属机构

  • 规划财务处 指导监督南平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代管帐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承担南平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南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南平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 劳动关系处 拟订消除南平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审核并发布南平地方劳动定额标准。
    负责拟订南平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承办中央在南平单位工作人员、省级机关工勤人员和省属企业职工流动工作。
  • 工资福利处 负责南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
    负责南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
    综合管理南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
    负责南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