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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葫芦岛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会同葫芦岛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会同葫芦岛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承办葫芦岛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工资福利处 拟订葫芦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葫芦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综合管理葫芦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
    负责葫芦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
  • 劳动关系处 拟订葫芦岛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承办中央在葫芦岛单位工作人员、省级机关工勤人员和省属企业职工流动工作。
    负责拟订葫芦岛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审核并发布葫芦岛地方劳动定额标准。
  • 规划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葫芦岛及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承担葫芦岛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葫芦岛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