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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拟订并组织实施黑龙江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黑龙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黑龙江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黑龙江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下属机构

  • 城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做好黑龙江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
    承担黑龙江市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黑龙江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 。
    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黑龙江就业的管理工作 。
  • 法规处 起草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
    负责黑龙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
    承担黑龙江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
    承担黑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 。
  • 规划财务处 拟订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及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
    负责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建设。
    编制黑龙江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负责相关统计工作 。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